教育教学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实习见习 -> 正文

湖南医药学院转换实习单位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9-11-07     来源:    点击数:

一、各专业学生在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中途转换实习单位。

二、因特殊情况要求中途转换实习单位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需要,且签署就业协议。

2、出现家庭严重困难且难以克服。

三、将转入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完成相应专业实习计划的条件,能确保实习质量。

2、能按学院要求安排好实习学生的实习考核。

四、学生职责

1、在第一轮检查之后方可转实习,期间只能转换实习单位一次,实习最后两个月内不受理转实习申请。

2、学生转换实习单位后,产生费用和安全事宜由本人负责。

3、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剩余的实习任务。

4、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实习、毕业考核。

五、申请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并且由家长签字。

2、二级学院分管实习工作院领导意见。

3、转实习申请表,包括将转入的实习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并盖章,现实习单位意见,教务办审核意见。

4、由教务处临床教学管理科发“转实习通知”通知学院及各实习单位。

湖南医药学院教务处临床教学管理科

TOP

版权所有©: 湖南医药学院药学院  |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邮编:418000  |  联系电话:0745-23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