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学生在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中途转换实习单位。
二、因特殊情况要求中途转换实习单位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需要,且签署就业协议。
2、出现家庭严重困难且难以克服。
三、将转入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完成相应专业实习计划的条件,能确保实习质量。
2、能按学院要求安排好实习学生的实习考核。
四、学生职责
1、在第一轮检查之后方可转实习,期间只能转换实习单位一次,实习最后两个月内不受理转实习申请。
2、学生转换实习单位后,产生费用和安全事宜由本人负责。
3、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剩余的实习任务。
4、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实习、毕业考核。
五、申请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并且由家长签字。
2、二级学院分管实习工作院领导意见。
3、转实习申请表,包括将转入的实习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并盖章,现实习单位意见,教务办审核意见。
4、由教务处临床教学管理科发“转实习通知”通知学院及各实习单位。
湖南医药学院教务处临床教学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