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学院发〔2019〕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药学院2019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立项方法与指标
采取学生自愿申报、院部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级别,择优遴选不超过10项立项为院湖南医药学院药学院大学生研究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2.经费资助
本年度拟给予10000-30000元/项的经费。
3.申报条件
(1)立项原则
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的实效性。
(2)项目选题要求
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实验和研究性学习项目。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为血藤果资源开发与利用,中药资源普查与新资源鉴定,中药活性成分鉴定及药理活性评价等。
(3)申报人资格
①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并学有余力且品学兼优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
②申请者可以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请,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 5 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一次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
③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实验研究报告。
(4)申请项目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必须为我院专兼职教师,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本次申报结题项目的按未结题项目计算)。
(5)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项目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4.申报、立项程序
(1)学生申报
学生填写《湖南医药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10月28日前提交到药学院科研办进行审核。
(2)学院立项评审
现场评审:11月8日前学院组织专家按照《湖南医药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分标准》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现场评审。
(3)交党政联席会审定。
(4)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药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科研办主任 联系人:贺凯
联系电话:0745-2381210
电子邮箱: 403460864@qq.com。
药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