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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离校时必须知道的就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0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一)离校手续、报到手续的办理

1、每年6月份,是各高校毕业生毕业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毕业生在向所在系和就业办确认自己的就业到位情况和落实派遣情况后,根据学校安排依次到指定的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盖章手续,分别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只解决就业(由单位聘用)未落实派遣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凭与用人单位鉴定的《协议书》,再回学校申请办理报到证和转迁户口及档案。

2、办理了正式派遣手续,已开出就业报到证的,档案由学校寄发。毕业时未落实单位、未开出就业报到证的,档案在学校免费保管两年,两年后收取60元/年保管费,或在离校前根据毕业生意愿,凭调档函转迁到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3、毕业生离校后2个月内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到用人单位或报到证抬头所填写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上述证件是相当重要的证件,在办理离校手续和到用人单位报到途中要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须先登报声明,再回学校申请补办,其中,毕业证遗失后,不能补办原证,只能由教务处出具证明书。报到证的补办找学校就业办,户口迁移证的补办派出所或保卫处。其中报到证遗失的补办规定详见后面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栏的内容。

(二)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有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单位或个人的人事业务。各级人才流动机构受理人事代理业务后,可提供人事政策咨询,人事档案保管,聘用(任)合同鉴证,代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户籍、档案关系保管迁移及档案工资定级(晋升)手续,代为申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人事代理服务。

中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怀化市天星路237号(芷江师范斜对面)

联系电话:0745-22278216 13574591801

联系人:李老师

(三)《报到证》

《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关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1、初次办理。我省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地点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各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办理时学校要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并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方案等。应届毕业生办理的时间一般从7月15后开始。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办理时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原回原籍申请)、毕业证书原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证明。

2、遗失。毕业生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内遗失《报到证》,经本人申请、登报声明作废,交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方可到原发部门申请重新补办。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须注明“遗失补办,原同号《报到证》作废”字样。签发一年以后遗失《报到证》的,不予补办,按有关规定,由毕业学校和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证明。

3、改办。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经学校报主管部门核定形成就业方案之后办理的《报到证》,原则上不能随意变动。但自《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办: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销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2)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3)毕业生违约后要求重新改办的;4)其它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等。改办时须提供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退函、毕业生证书原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原《报到证》和新单位的协议书或接收函。

4、自毕业生派遣报到后,时间超过一年,不再受理改派。

(四)毕业生档案、户籍

1、档案。毕业生个人档案主要材料包括:1)毕业生读大学之前中学时期的有关材料,如招生报考登记表、入学体格检查表;2)大学入学或学籍证明材料;3)毕业材料;4)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思想汇报;5)实习鉴定表;6)大学期间校级以上奖惩材料;7)大学学习成绩单;8)《报到证》存根等。人事档案是个人的重要资料,应遵守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毕业生个人档案一般由学校负责寄往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凭其人事主管部门介绍信到学校提取,不能由毕业生自取自带。

2、户籍。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公关机关办理,公关机关按《报到证》上表明的就业单位地址给其迁移户口。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有错时不能自行涂改,否则无效。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公关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慎遗失《户口迁移证》,应立即在遗失地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遗失申明,然后将遗失申明的报纸、登报手续及公关部门的证明带回学校,到保卫处重新办理户口关系迁移。

3、户籍托管。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待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不能解决户籍关系的毕业生及其他需要办理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均可办理户籍托管。

(五)湖南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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